加州社區大學的曆史延伸了機會項目和服務成立於1969年
1969年,參議員阿爾奎斯特起草的SB 164(緊急立法)被製定為法律。它表示有意鼓勵加州社區學院建立項目和服務,旨在識別、招募、留住受語言、社會或經濟條件不利影響的學生,並促進他們的智力和職業發展。1960- 1970年的經費為2,87萬美元。EOPS在11月生效,1970年春部分實施,有46個機構參與。
回顧六十年代的重要社會事件和問題,可能有助於理解SB 164誕生時的政治氣候。
1954年,美國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項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判決(布朗訴堪薩斯州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案)。通過裁定分開的教育機構在本質上是不平等的,融合被賦予了巨大的推動力。然而,當時加州並沒有太大的反應,因為“法律上的”教育隔離並不存在。高等教育沾沾自喜的另一個原因是,公立機構似乎不存在歧視。
隨著1964年民權法案的頒布,公開的和隱蔽的歧視都被納入了法律。這是自內戰以來最全麵的平等人權的嚐試。
1965年,瓦茨暴動震驚了加利福尼亞州。許多人無法相信南部和東部貧民窟以外的黑人會訴諸暴力和破壞。有洞察力的決策者們開始尋找根本原因,盡管有些不情願。早期的結論表明,即使在加州,公共教育係統也不是真正開放的。對許多人來說,真正的機會平等並不存在。
1968年,我們國家的國會大廈是聲勢浩大、聲勢浩大的“窮人大遊行”的發生地。這個富裕國家的貧困被誇大了。越來越多的公民意識到財富分配不均。1968年,成千上萬的奇卡諾裔學生從學校裏出來,在整個西南地區舉行“罷工”,抗議低劣的教育。敏銳的觀察家們開始思考機會均等的方法。
從六十年代中期開始,大學校園裏發生了許多由學生領導的騷亂。盡管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和舊金山州立大學在加州最臭名昭著,但許多社區大學也經曆了動亂。目標是:越南戰爭,學生權力,種族主義和學生援助。有人表示要努力履行使更多的人融入主流文化的責任。
一些人認為EOPS是為了平息學生的反抗,緩解校園緊張局勢。